公证须知
1.居民身份证原件;
2.居民户口簿原件;
二、申请人为自然人,且授权第三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1.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);
2.居民户口簿复印件(需整本复印);
3.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公证书原件;
4.受托人身份证原件。
三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且法定代表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1.营业执照副本原件;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;
3.公证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,在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。
四、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且法定代表人授权第三人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,需提交以下资料:1.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;
2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(身份证正反面均需复印);
3.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有关企业基本情况的证明原件;
4.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授权书公证书原件;
5.受托人身份证原件;
6.公证申请表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,在网站下载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。
公证费由公证机构按国家规定收取。公证书自公证机构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。